上个月,我在经销商品过程中,因违反工商法规被工商部门罚款2000元,但工商部门在处罚前没有告知我可以申请听证,请问: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听证?
答: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》及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(试行)》,工商部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:
(一)责令停业整顿、责令停止经营、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;
(二)吊销、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、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、撤销商标注册、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;
(三)对公民处以5000元、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。
你如仅被处2000元罚款,工商部门在处罚时无须经听证程序,但你在被处罚过程中一样享有陈述、申辩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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